毛蓓頷醫師
和信
台灣婦女最常見的癌症就是乳癌。每十萬名婦女中,約有180人罹患乳癌。每年有超過一萬名婦女罹患乳癌,近2萬名婦女因此而失去生命。這相當於每天有28位婦女被診斷罹患乳癌,以及5位婦女因乳癌而過世。
由於乳癌在台灣發生的高峰年齡約在45至69歲之間,因此這些罹患率和死亡率所反映出來的就是有多少家庭的不幸。所以乳癌的治療策略,是許多人 (包括病人的配偶和子女) 關心的問題。乳癌的治療策略有許多微妙之處,需要根據疾病的本質 (乳癌分型)、階段 (乳癌分期)、治療的選擇、以及其他可用的資源等因素來決定。
從乳腺中各種類型的細胞長出來的癌細胞都稱為乳癌,而癌細胞在繁殖中又會累積不同的特性,因此傳統上所謂的乳癌從精準醫療的觀點上來看,其實包括不同類型的癌症。的確目前有證據指出,臨床和形態學參數無法充分反映乳癌的生物異質性。可想而知,形態和階段相似的腫瘤存在治療反應上的變異。因此,利用分子特徵來反映癌細胞的本質,能夠確定腫瘤行為 (預後) 和對特定療法的反應 (預測) 。
目前以四個指標來作乳癌分型:ER、PR、HER-2、和 Ki67。ER (雌激素受體) 和 PR (黃體素受體) 都是荷爾蒙受體 (HR)。HER-2 是位於細胞膜上的ERBB2基因產物。Ki67是細胞核內的蛋白質與細胞繁殖的速度有關。根據這四個指標,乳癌的分型如下:
乳癌分型與治療和預後相關。荷爾蒙受體陽性腫瘤 (即管腔A型、管腔B型) 侵犯性低,生存率較高。HER-2豐富型的腫瘤較具侵襲性,如果沒有針對性治療 (例如 trastuzumab),預後並不佳。基底樣型 (三陰性型) 傾向預後不良和低生存率。
乳癌最初是在乳腺細胞中發展的。隨著時間推移,癌細胞能夠擴展並破壞附近的組織。由於腫瘤有淋巴和血液轉移的傾向,導致了預後不良和遠處轉移。
每個人對癌症的認知和抗癌積極度不盡相同,因此當確診時癌症在體內生長的時間自然也不一樣。癌症在早期就被診斷的和拖到晚期才被診斷的,對同一種療法的治療效果當然會不一樣。所以臨床處置必須根據不同的侵犯階段給予不同的治療。分期是為了將病人作風險歸類,這樣才能預測預後,並給予治療建議。一般來說,乳癌的治療方法分為早期乳癌、局部嚴重晚期乳癌 (locally advanced breast cancer; LABC) 以及轉移性乳癌的治療。
乳癌分期是在治療前根據組織學和臨床評估 (包括理學檢查和影像學研究) 來確定的。組織病理學的分期是對原發腫瘤和區域淋巴結的病理學檢查來確定的。在臨床評估方面,對於沒有症狀的病人,不建議對可手術的乳癌病人進行常規的實驗室檢查和全身的影像學檢查。如果有相關症狀存在,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腦部磁振造影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MRI)、胸部電腦斷層攝影 (computed tomography, CT)、骨掃描或腹部和骨盆CT。對於嚴重的乳癌 (例如,炎症性乳癌、胸壁或皮膚受犯、以及腋下淋巴結腫大),通常使用胸部、腹部、和骨盆CT,以及骨掃描或FDG-PET掃描。
乳癌是用TNM分類系統來分類的,該系統根據原發腫瘤大小 (T)、區域淋巴結狀態 (N) 和是否有遠處轉移 (M) 將病人分為4個階段。
第0期即原位乳管癌 (DCIS) 屬於非侵入性乳癌。早期侵入性癌包括第 I 期,第IIa期和IIb期,第III期(主要涉及局部晚期疾病) 分第IIIa期、IIIb期、和IIIc期。第IV期是指所有的轉移性乳癌。